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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车禁令延迟,9月30日前仍可购车入“深户”!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网络

国五车禁令延迟,9月30日前仍可购车入“深户”!

(国五车禁令延迟,9月30日前仍可购车入“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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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轻型汽油车辆国六标准

  2019年7月1日起就开始实行了

  并设定了2个月的过渡期

  一转眼,国六标准过渡期已过

  部分车主表示只能望时兴叹

  自己的国五车“入深户”没机会了?

  这不,国六又有新动态了!

  国六标准补充通知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二)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转入我市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三)广东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二、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转入我市。

  总结来说,国六标准的补充通知

  向大家传递了两条关键讯息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在预约办理业务前

  要记得申请备案哦!

  备案申请

  上述三类符合标准的国五轻型机动车所有人,需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综合服务大楼、各分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备案(免预约、可代办),由车管所专人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业务。

  备案所需材料

  办理注册登记: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发票复印件;

  发票复印件。

  普通转入: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登记证书签注页复印件。

  电子化转入: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时间截图。

  汽车经销商:

  汽车产品合格证或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

  申请备案后,就可以预约办理业务啦

  珠三角区域的国五轻型机动车

  无需备案,可直接预约办理业务哦

  业务预约指南

  公众号预约

  微信关注“深圳交警”公众号;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

  预约类服务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填写信息。

  网上深圳交警预约

  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

  网址:

  机动车业务网上预约机动车注册登记(新车)/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按步骤填写信息。

  常见疑问解答

  问

  轻型汽车是指哪些车型?

  答

  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6-2016),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其中:

  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汽车。

  N1类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问

  珠三角洲区域是哪些范围?是指旧珠三角还是新的珠三角?

  答

  珠江三角洲区域是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

  问

  怎么核定国五车辆是否符合业务办理标准?

  答

  新购国五轻型机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签注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前。

  办理国五轻型机动车电子化转籍转入深圳的,在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交管”App成功申请机动车转籍业务;

  办理国五轻型机动车非电子化转籍转入深圳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前。

  广东省经销商库存国五轻型机动车,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在2019年6月30日前。

  有需要的车主

  赶紧抓住时间的尾巴

  办理相关业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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